海岛自助租车

游客租车入口

扫码付费,前台取车

租车

租车声明

  1. 禁止骑车到天湖景区。车辆装有定位系统;车辆被边防拖走的,租客须向车主赔偿电动车全款。
  2. 禁止骑车到沙滩下面。请将车辆停在月亮湾沙滩公路旁。
  3. 押金为200元/辆。还车时车辆无损坏退还押金;如有损坏,按实际情况从押金中扣除。
  4. 租车收费:4小时60元,8小时120元。超时按小时计费,从押金扣除。
  5. 还车地点为:汐海岸民宿门口。
  6. 每辆车最多乘坐两名成人及一名儿童,严禁超员。承租人违反限载规定、交通法规或安全提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,应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;依法应由经营者承担的责任不因本声明免除。

可选时间段

4小时:8:00—12:00、9:00—13:00、14:00—18:00、16:00—20:00,以此类推。

看日出:凌晨4:00—8:00。

8小时:8:00—16:00;最迟须在晚上21:00前归还,以便充电供次日游客使用。

工作人员入口